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2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6日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9月22日发布通知,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便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人民币开展跨境双向直接投资。(来源:证券时报网)
广东:壮大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着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打造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平台,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及科技创新,推动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壮大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推动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城。(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