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深交所向金运激光董事会下发监管函,指其未及时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2021年6月,金运激光全资子公司武汉金运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金运互动”)与武汉金运共创文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金运共创”)、姚鹏签署《股权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北京集客荟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集客荟玩”)。
北京集客荟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金运互动认缴出资额为700万元(持股比例70%),占金运激光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金运共创认缴出资额为250万元,持股比例25%;姚鹏认缴出资额为50万元,持股比例5%。2021年7月,北京集客荟玩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深交所称,金运共创由金运激光实际控制人梁伟之子梁浩东占股1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属于公司关联法人,上述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但金运激光未及时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8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7.2.7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金运激光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金运激光成立于2005年3月,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目前主要产品为金属材料数字激光加工设备、柔性非金属材料数字激光加工设备以及为新零售行业提供数字技术商业化应用智能零售终端。
财务数据方面,半年报显示,金运激光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同比增长149.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78.13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39.06%;每股收益为-0.0845元。
二级市场上,金运激光9月22日低开低走,截至收盘跌1.93%,报价13.20元,总市值19.96亿元。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