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24日,宏安集团有限公司与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出售一间附属公司股权并成立为合资企业的事项。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9月23日,Treasure Fountain(宏安地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Crystal Castle Ventures Limited,于完成前为宏安地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于完成后为拥有50%权益的实体)与合营公司伙伴(Jumbo Holding (BVI) L.P.,独立第三方)订立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合营公司伙伴同意认购而合营公司同意按认购价1美元向合营公司伙伴配发及发行合营公司的一股股份,相当于合营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50%。
完成已于紧随签署认购协议后落实,合营公司的权益现由宏安地产及合营公司伙伴分别拥有50%及50%,而合营公司不再为宏安地产的附属公司。
据悉,合营公司伙伴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成立的有限合伙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由其普通合伙人AGR X Asia Member GP, L.L.C行事。
合营公司于2021年8月注册成立,为乐康有限公司(由合营公司间接全资持有)的控股公司(透过中间控股公司),而乐康已订立销售条件及于投标完成时将成为该物业的注册拥有人,并仅从事收购及持有该物业。投标完成预计将于2021年9月30日或前后落实。
该物业包括八层停车场平台,提供合共509个停车位,位于香港黄竹坑惠福道3号。项目最初由宏安地产集团透过合营公司收购,(待投标完成后)以作可能的翻新、装修或其他类似安排以供最终出售。然而,由于合营公司成立并随后与合营公司伙伴商讨后,同意该物业此后将持作投资物业出租及资本增值。
除合营公司股东另行一致协议外,合营公司的唯一业务应为购买、持有、经营、租赁、管理、翻新及出售该物业。
于股东协议日期,Treasure Fountain已向合营公司垫付股东贷款约5848万港元;合营公司伙伴须向合营公司垫付股东贷款约1.19亿港元;及Treasure Fountain须向合营公司垫付额外股东贷款约6076万港元。
于投标完成后,合营公司伙伴及Treasure Fountain须根据其各自于合营公司的股权按比例向合营公司垫付股东贷款,以满足合营公司的不时营运资金需要,惟有关金额不得超过4952万港元。上述总计股东贷款额合共不得超过2.88亿港元。
公告表示,该物业毗邻多个主要住宅楼宇及私人会所,距离港铁黄竹坑站约数分钟步行路程。鉴于其邻近主要住宅发展项目及港铁黄竹坑站上盖的港铁综合发展项目(该发展项目预计将提供住宅楼面面积约390万平方呎的5200个单位以及零售空间51万平方呎),预期一旦综合发展分阶段落成,该物业可满足庞大的停车位需求。此外,港府预期推行(跃动港岛南)计划,亦会带来额外的交通及停车需求,因为该计划旨在将南区打造成一个充满活力,适合工作、居住及探索的地区。
宏安及宏安地产董事认为,与合资企业伙伴在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方面的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机会,可善用宏安地产集团于物业投资及管理方面的知识及专业,与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合作以扩张其业务,而收购该物业(待投标完成后)则有助其开发资产管理业务、加强及扩大物业投资组合,并为宏安集团及宏安地产集团带来额外稳定资产管理费及分占合营公司集团的经营溢利。
预期宏安集团及宏安地产集团将于其综合损益中确认因视作出售(经扣除估计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后)而产生的亏损约33万港元。
(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