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广州,记者 陈业)讯,继肇庆、中山、珠海后,日前惠州也发布了通知,就调整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率,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意见稿明确,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就上述调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在解读文件中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认为,此次惠州发布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及土地增值税意见稿,与近日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发布调整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政策,几乎如出一辙。
“自9月13日以来,广东省内已有肇庆、珠海、中山、阳江、茂名、湛江、汕尾、梅州、河源、韶关、清远等多个城市,相继发布了相关政策。其中,肇庆、中山、珠海几个城市,均将二手房转让个税下调至1%。”陈雪强告诉记者。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场并不活跃,二手房转让个税降到1%是在向市场释放一个信号,即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希望市场保持一定的活跃度,通过二手房交易来带动新房,特别是一些换房需求,这对于活跃整个市场具有一定的效果,有助缓解目前市场下滑的预期。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大湾区楼市降温态势明显。
乐有家研究中心监控数据显示,8月粤港澳大湾区楼市一、二手房成交齐跌。其中,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佛山、肇庆九城累计成交一手住宅40720套,环比下跌18%,同比下跌42.1%;深圳、东莞、江门、佛山四城累计成交二手住宅10206套,环比下跌14.7%,同比下跌56.7%。
价格方面,据诸葛找房提供的数据,8月惠州、珠海的二手房成交均价环比小幅下跌,其中,珠海8月二手房成交均价为23902元/平方米,较7月24388元/平方米有所下降;惠州8月二手房成交均价为13296元/平方米,较7月13378元/平方米也有所下降。
楼市快速降温之下,大湾区部分城市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是否意味着楼市调控小幅松绑?
对此,贝壳广州研究院院长李茂喆表示,在目前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多城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政策放松的意图较小,税收调整的意味更浓。“其他城市大多执行的都是1%,这些调整的城市只是向其他城市看齐,保持一致。”
李茂喆认为,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虽然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但不至于改变目前市场趋势。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也认为,下调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更多的是税率改革的措施,但是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大背景下,推出这样的措施,也显示出房地产调控具有一定的灵活度。彭澎同时指出,虽然税率调整幅度较大、达到减半,但由于这一税种基数不大,因此对二手房交易影响有限。
(蒲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