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916.HK)公布,2021年9月26日,公司附属公司福建龙源、莆田龙源分别与国家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福建国电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据此,公司附属公司同意将标的资产拟以代价合共人民币2.14亿元出售给福建国电,最终对价由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确定。
同日,公司与山东电力签订《股东投票权行使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在公司作为龙源临朐股东期间,就龙源临朐在项目开支、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行使提案权时与山东电力保持一致,或促使其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山东电力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基于此,山东电力将对龙源临朐进行并表管理,龙源临朐不再于公司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并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标的资产指的是,公司附属公司(1)莆田龙源所拥有的15台风机所占宗地及地上附属物合计4项资产;及(2)福建龙源所拥有的1处升压站所占宗地及地上附属物合计2项资产。
兹提述通函,为推进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之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就部分附属公司涉及的权属瑕疵问题进行整改,并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及由其他股东并表管理的方式剥离有关瑕疵资产。
此次出售涉及标的资产体量较小,标的资产资产总值、盈利及收益各项指标占公司比率均不足1%,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此次出售收益拟用于公司附属公司后续生产经营。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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