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安徽省、云南省中小银行专项债成功发行,二者均为10年期,中标利率均为3.12%,高于国债收益率15BP。其中安徽省发行规模为30亿,云南省发行规模为44亿,至此2020年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告一段落。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中小银行专项债最终发行2064亿,略高于2000亿的计划额度,通过转股协议存款、金控公司间接入股两种方式注入20个省份的310家中小行。
对于专项债注资的下一步计划,财政部近期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通过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阶段性、一次性政策。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中小银行主要由地方政府持股,解决资本金问题首先得地方政府想办法。由地方发债去注资,可以解决激励兼容、权责对等的问题,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责任。”一位长期从事银行业研究的专家表示,“专项债注资过程中,一方面解决资本注入问题、处理高风险金融机构(比如合并、重组),另一方面解决未来的发展问题,优化中小行公司治理结构。”
额度分配随机
中小银行呈现出机构数量多、覆盖范围广、立足当地、扎根基层的特征,是为各地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但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陡增。为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国务院决定允许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国务院2020年7月召开的常务会议指出,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此后财政部、银保监会明确注资中小银行的专项债额度一共2000亿,约占去年额度的5.4%,这部分额度可以结转到今年发行。去年12月广东省首度开启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的先河,至今年9月额度才发行完毕。
从最终结果看,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额度为2064亿,略超计划规模。另外,去年7月银保监会表示中小银行专项债分配给18个地区,但从实际情况看,一共20 个省份获得专项债额度,最终多出来两个省份。这可能因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分配和普通专项债的分配方式出现明显变化。
《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新增限额分配应当体现正向激励原则,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换言之,财政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往往新增专项债分配额度更多。
据记者梳理,中小银行专项债获得额度最多的省份为河南省,其额度为257亿,其后依次为辽宁省(196亿)、内蒙古(162亿)。额度最少的三个省份为安徽省(30亿)、湖北省(37亿)、云南省(44亿)。依次看,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分配与地区经济、财政实力关系弱化。
“中小银行专项债前期主要是各省先上报意向,比如有的省担心财政兜底风险没报意向,就没有额度,有的省报的少额度就少,然后监管部门再审核地方方案,这和其他专项债的额度分配机制不一样。”南方某省财政厅人士称。
两种注资方式解析
根据国常会安排,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方式为认购可转债,但后续方式有所拓宽。广东省预算报告披露,按照财政部要求,专债券由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中小银行合格资本补充工具(包括可转换债、转股协议存款、二级资本债等),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对不具备发行条件的,可研究通过省级金融控股公司等采取间接入股的方式向中小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
综合看,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方式主要分为四种:认购可转债、认购二级资本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金控公司间接入股。发行可转债、二级资本债需要发行主体有一定评级,但很多中小行并未发行过债券,通过这两种方式注资存在难度。
据记者统计,2064亿中小银行专项债共注入310家中小银行,其中甘肃注资家数最多(44家)。在310家中小银行中,有部分城商行、农商行,更多的则是县域信用社,这些中小行注册资本低,很多不具备发债资格。
因此,实践中专项债注资中小行以金控公司间接入股、认购转股协议存款两种方式为主。采用间接入股注资的省份共有6个,采用认购转股协议存款注资的省份共有15个,其中黑龙江是唯一一个采用两种方式注资的省份。
所谓间接入股是指财政部门发行专项债后,通过地方金控平台向中小银行注资。广东、山西、浙江、辽宁、黑龙江、云南采取的间接入股模式,通过实施主体(分别是广东粤财控股、山西金控、温州金融资本公司、辽宁金控、黑龙江金控、云南金融资本公司)间接入股补充中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金控公司本身就持有部分中小银行股权,有这方面的管理经验,因此发行专项债后可通金控公司注资中小银行。”前述南方某省财政厅人士称。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转股协议存款。转股协议存款是此次专项债注资中创新的新型资本补充方式。所谓转股协议存款,是指具备协议存款特征的新型资本工具,在未触发转股事件时以存款方式支付本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核算;触发转股事件后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普通股份,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核算。
“如果不考虑存款保险的因素,协议存款和普通债券的性质相差不大,都需要双方约定利率和期限等。既然债券可以设置触发转股条件,协议存款理论上同样可以设置类似的触发条件,也可以作为一种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前述从事银行业研究的专家表示。
比如以四川方案中的遂宁农商行为例,该项目由四川省发行专项债券后,通过向遂宁市财政局拨付3亿元,由遂宁市财政局通过转股协议存款形式注入遂宁农商银行,以补充遂宁农商银行的资本金。
注资原则上计入遂宁农商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进而增加风险资产、资产总额、增加投放,通过金融杠杆,获得更高资金收益,在满足条件后进行转股。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仍是债务型工具,有一定的期限,面临着到期偿还、退出的问题。财政部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称,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作者:杨志锦 编辑:包芳鸣)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