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长城证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证监会依法对其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此前在7月27日,长城证券表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同时,长城证券表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