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晚间,就控股子公司诉讼事件,华东医药披露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和浙江证监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华东医药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对华东宁波管理未失去控制,计划在华东宁波2021年12月31日经营到期后进入法定清算阶段。华东宁波的收入和利润占上市公司比重较低,对公司贡献度也逐步减小,不构成对整体经营的重大影响。通过清算华东宁波,其现有固定资产会有一定增值收益,也有利于医美业务今后的整体规划及统一管理。公司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依法妥善做好华东宁波后续的清算工作。
此前,华东医药于8月24日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自然人股东单方面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提前解散华东宁波。
从华东医药回复公告来看,此次争议的核心在于华东宁波是否应该提前解散。2021年8月,华东宁波自然人股东以华东宁波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华东宁波持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提前解散华东宁波。
该诉讼案件已于2021年9月22日在宁波北仑区法院开庭,尚未宣判。在法庭上三方按照司法程序提交了证据材料并形成质证观点。华东医药认为,华东宁波经营管理未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法定情形,故2021年底前华东宁波不会因为存在上述诉讼而提前解散。
华东宁波公司报表显示,其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近两年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华东宁波营业收入及归属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重分别为3.81%和2.23%,占比较低,且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2.89%和35.64%。2021年上半年,华东宁波营业收入及归属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重分别为3.31%和1.97%,同比分别下降2.88%和26.3%。
华东医药表示,华东宁波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华东宁波原有医美业务中代理韩国LG公司伊婉玻尿酸产品目前国内同类上市竞品较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产品售价及毛利率下降。受2021年底到期停止经营影响,预计华东宁波业务将会逐步收缩,对上市公司贡献度也逐步减小,此次诉讼争议以及华东宁波到期清算均不构成对公司整体经营的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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