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2日讯,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发布《湖州市商品房购买风险提示》,就商品房购买环节中的十大风险进行提示。湖州市住建局表示,开发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另外,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向购房者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购房前可以通过查看项目售楼处的公示资料或登录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官网,核查项目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任一购房款(首付款、分期款、全款)打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就是风险。支付购房款前请核实开发企业提供的帐户,是否与预售许可证上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账户一致。
对于开发企业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所谓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湖州市住建局还提出,对于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就是风险;开发企业委托的承销机构(中介)收取任何形式的佣金以及“电商费”“服务费”“咨询费”等价外费用,就是风险;开发企业或其他任何承销机构(中介)以提供购房优惠等方式,引导或诱惑签订线下合同的,就是风险。
另外,对公证摇号的楼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诺可购买到指定房源的,就是风险。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风险。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