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10月8日,河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核准承德银行副董事长汪泳任职资格。
河北银保监局表示,汪泳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承德银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该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河北银保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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