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连发布三则处分通报,涉及长安银行原董事长赵永军、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杨建新以及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王旭明。
赵永军被“双开”
其中关于赵永军的部分,经查,赵永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政治攀附,谋求职务晋升;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策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基层贷款审批、工程项目承发包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工作消极应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永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安银行今年被罚790万
值得注意的是长安银行在今年也频频被罚,该行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790万元。
央行西安分行官网公示信息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420.8万元罚款。该行7位相关人员对长安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合计23.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13日。
此外,据银保监会官网公示信息统计,截至发稿前,长安银行总行、各分支行及相关负责人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接连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共领罚单18张,合计被罚346万元。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