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储证券资管计划诉请浙金信托向返还信托本金,法院不予支持

财经
2021
10/19
16: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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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联储证券发布公告,公司设立“联储证券智享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部募集资金用于认购“浙金汇实10号赤山湖PPP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信托单位。信托计划的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赤山湖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按照信托合同,信托计划第四期信托单位于2020年4月26日到期,后终止清算。截至信托计划终止日,公司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尚未收回债权本金为6982.5万元及其对应的收益。

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浙金信托向公司返还信托本金,并赔偿信托利益损失、利息损失及因本案支出的全部费用。2020年8月4日杭州中院予以立案。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

法院认为,公司以浙金信托未履行适当性义务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管理人义务致使公司的信托财产遭受损失为由,主张浙金信托返还信托资金本金并赔偿损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并判决驳回联储证券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联储证券称,公司作为“联储证券智享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按照资管合同约定代表资管计划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最终诉讼和执行结果由资管计划财产实际承担。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兑付本息,未发生违约情况。

(赵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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