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中央企业提供了全国近1/4的煤炭产量,在今冬明春能源保供稳价方面有哪些举措?今天(10月2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10月18日国资委再次强调发电企业要加大煤炭采购力度,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全面启动非计划停运机组,千方百计能开尽开、能发尽发,水电、核电企业要多发满发,为燃煤发电提供有效补充。
彭华岗介绍,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已全面打响了今冬明春保供攻坚战,全力以赴守住供煤、供电、供暖、供气的安全底线,充分发挥国资央企“顶梁柱”和“压舱石”的作用。
10月15日,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今冬明春保供考核奖惩办法,把保供完成情况纳入到有关中央企业考核。
办法遵循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一方面对落实保供责任不到位,没有完成保供任务的企业要进行考核扣分;对发生违反电网调度指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出力没有达到电网要求等事件的企业,予以降级;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且严肃追责,相应扣减年度薪酬。
另一方面,对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同时对因保供影响当期经营业绩,在考核指标清算中予以剔除。在工资总额清算和工资总额预算核定中予以考虑,充分调动中央企业保供积极性。
10月18日,国资委召开党委扩大会,17家中央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再次强调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增产增供,带头签订中长期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发电企业要加大煤炭采购力度,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全面启动非计划停运机组,千方百计能开尽开、能发尽发,水电、核电企业要多发满发,为燃煤发电提供有效补充;电网企业要强化大范围资源配置和全网统一调度,坚决落实“限电不拉闸”和“压非保民”要求;石油石化企业要全力增产增储,保障北方冬季高峰期取暖用气和南方高峰期高峰时段的发电用气需求。
同时,国资委部署开展中央企业安全保供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检查企业生产接续、设备启停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情况,能源采掘、电力运行、油气输送设备设施检修维护情况,督促企业以安全保生产、以安全保供应,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坚决防止非计划停机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发生。
据统计,9月27日以来,中央企业煤炭日均产量增长超过8%,累计新开临停燃煤机组302台,启运容量1.2亿千瓦,净增加容量3361万千瓦,电煤库存平均可采天数比9月27日增加2.8天。其中,东北地区电煤库存平均可用天数比9月27日增加7.9天,可用天数低于7天的电厂已经全部清零,电力供应充足稳定,没有再发生拉闸限电事故。
新京报记者 陈琳
见习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