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官网的信息披露显示,富安娜(002327,股吧)董事兼高管何雪晴于9月30日卖出公司股票6万股,成交均价为8.24元/股,合计成交金额49.44万元。该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减持,或遭深交所监管关注。
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据公开信息,富安娜2021年的三季报将于10月28日披露。
因此,富安娜于定期报告披露前30天内买卖股票构成了窗口期违规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规定。
梳理何雪晴的个人履历可知,其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
何雪晴曾担任广州金发窗帘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恒威集团财务部主任。1996年加入富安娜,曾先后任职上海市场销售负责人、市场部副经理、物流部副经理、销售计划部副经理等多个职务。现任富安娜董事、副总经理。
2021年10月11日晚间,富安娜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关于何雪晴减持进展的相关通知。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何雪晴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何雪晴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约12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为0.015%。
作为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何雪晴来说,对于本次违规交易,应深刻认识到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就此次违规事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同时,何雪晴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任伊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