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离我们还有多远?
有统计显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人,约占届时亚洲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二、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未富先老”的国情已经成为不争事实。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出炉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变得更加具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至2020年,10年间就业人口比例由70.2%下降至63.4%,预计到2050年该数据将进一步降至45.2%;而另一方面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快速提高,目前该数字为18.7%,预计到2050年时将高达37.2%。
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党中央首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何老有所养,如何构建多层次的、更加公平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这聚焦了全社会的目光。
而在日前举办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下称“年会”),更是首次设立了养老议题专场,探讨如何做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以及配套金融服务。
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体系三个支柱中,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综合各层次表态及意见,总的考虑是,未来要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促进“第三支柱”成共识,政策需尽快落地
经过多年探索发展,我国目前初步形成了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其中,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由个人自愿参加。
“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参加的“第三支柱”写进“十四五”,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关政策呼之欲出,也意味着个人养老时代即将到来。
年会上,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专门提到了发展第三支柱的问题。聂明隽表示,发展第三支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提供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制度选择。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年度缴费额度的上限,一开始可能会与个税递延试点的政策相衔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工作水平的提高来逐步调整、提高缴费的上限。在投资产品的选择上,将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等都作为个人养老金的产品,以便于参加人根据不同的偏好自主选择,也为市场充分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对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要明确制度安排,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作为第三支柱的组织部分,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和监管,两者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双轮驱动,共同促进第三支柱的发展。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如此受关注,原因说到底来自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财政支出压力必然会增加。
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广,然而资金压力也最为明显。据了解,截止今年6月底,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参保率超过90%。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今年9月演讲中预测,未来30年,退休人数将从1.06亿激增至2.78亿,净增1.7亿人;而在此期间登记参保人数将从2.76亿增至3.41亿,仅增加7000万人。
因此,30年间“参保赡养率”将从38.3%提高到81.8%。这意味着原来是2.6个人养一个老人,而到2050年,1.2个人就要养一个老人。
目前三支柱养老体系中,第一支柱占比过大,第二、第三支柱还有很广阔的发展空间。聂明隽提到,截止今年9月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了4.97万亿;目前第二支柱参加职工的人数是6953万人,积累资金3.62万亿元;而计入第三支柱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目前规模仅4亿元。
此外,由于采用的制度不同,相比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三支柱更能够为国民养老储备财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现收现付制,即在职职工缴费来支付退休人口的养老金,在过去的人口红利期现收现付制可以保证资金结余,而在老龄化时期则可能出现亏空,无法储备财富。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要真正撑起国民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发展亟需加速。近一年来,有关第三支柱的政策消息不断,先是2020年10月,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写进“十四五”规划,而在今年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尽管消息不断,但第三支柱的政策目前还没有出台,也侧面反映出政策制定的复杂程度。有业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从产品供给侧来看,政策制定需要平衡金融业各方市场力量。“过去养老被认为是保险业的范畴,但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包括银行、基金在内,整个金融业都有很大机会。”该人士表示。
某保险行业专家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谈到:“第三支柱涉及各方利益,关系民生福祉,政策层面推进应做到积极、稳妥。”论坛上聂明隽也表示,当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有关政策,但政策落地见效还要有赖于市场金融机构的繁荣,特别是有赖于市场机构的大显身手。
养老金融成蓝海,需各类产品百花齐放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陈秉正在金融街论坛“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金融服务”分论坛中提及,当前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对养老保障提出了巨大需求。同时,也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资源介入养老保障,弥补政府单方提供养老保障的压力。此外,人民群众在养老保障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
对于个人养老来说,除了各种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外,“养老钱”也是不得不关注的问题。一个大背景是,早在2019年创新经济论坛上,中国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就曾谈及,全球经济已进入低利率甚至负利率时代,中国不是不可能进入负利率,只是尽量避免快速进入负利率时代。
而对于保守的中国人尤其是中国老年人来说,“储蓄”是最重要且几乎唯一的理财手段。根据据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1)》,虽然养老财富储备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但银行存款仍是最大的养老财富来源。数据显示,有50.81%的调查对象偏好银行存款的方式,其次是商业养老保险(27.98%)、银行理财(26.27%)、房产(21.69%)、基金(15.59%)。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长带来的需求及顶层设计的支持,养老金融未来将迎来消费蓝海。然而,当前养老金融市场的现状是:社会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养老金融市场的产品单一化、同质化非常严重,服务体系无法满足个人养老需求,亦无法促进养老企业的发展等。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建议: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允许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为第三支柱提供合适的养老金融产品。
混业经营是养老金融市场的明显特征,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行业都可以参与进来,各类机构可挖掘自身差异化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投资、产品、服务等方面形成更多互补。
中国人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袁长清在年会中指出,积极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金融业应有作为、能有所为、大有可为。充分发挥自身资金融通、风险保障、产业整合三大优势,积极承担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养老产业金融支持力度、防范养老金融服务风险三大任务。
近年来,以银行、保险为代表的众多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养老领域规划和布局,积极争取全牌照经营许可,打造全方位的养老金融品牌。
从市场反应看,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积极布局养老产业,养老基金等其他养老理财产品也是政策推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聂明隽谈到,养老与金融关系密切,要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努力实现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与金融市场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事实上,在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后,首批养老目标基金于2018年8月正式获批。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16日,市场中131只养老FOF(份额合并计算)规模合计已超800亿元,且绝大部分养老FOF获得了正向收益。
有业内人士表示,除了基金、保险和银行纷纷推出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之外,也不排除券商、信托进一步加入到养老金融版图中的可能,以丰富第三支柱。
“随着社会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进一步释放,第三支柱市场潜力很大。”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在年会上表示,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90万亿元,可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非常可观,规范发展第三支柱的基础和条件比较成熟。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