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10月25日晚间港交所公告,董事会宣布,2021年10月25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提呈的普通决议案已采用投票方式正式通过。该普通决议案为,批准Xiaomi EV,Inc。建议购股权计划的规则,以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于彼等认为适当时签立有关文件及采取有关行动,以实施该计划并令其生效。
小米集团9月30日晚间公告显示,将于10月25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采纳Xiaomi EV的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授权上限为10亿股,占Xiaomi EV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设立Xiaomi EV旨在营运集团的智能电动汽车业务,而附属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在于,为合资格的人才团队提供获取Xiaomi EV权益的机会,用以鼓励励人才团队为Xiaomi EV及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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