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6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6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违反《毒品管理法》案进行一审宣判,裁定李在镕有罪,判处其罚金7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8.3万元),追缴1702万韩元。
据悉,李在镕涉嫌从2015年1月至去年5月在首尔市江南区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41次非医疗目的的丙泊酚注射。
10月12日,韩联社曾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1庭当日对李在镕违反《毒品管理法》案进行审理,检方提请法院对其处以7000万韩元的罚金,追缴1702万韩元。
报道称,李在镕在法庭上表示,对其私事让社会担忧致歉,虽然是为了治疗,但将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公开报道显示,丙泊酚,又名异丙酚,是一种在临床上广泛使用的超短效静脉麻醉剂,常用于门诊小手术、无痛胃肠镜检查等。据美国成瘾研究中心设计的药物欣快效应( MBG)评分显示,吗啡、海洛因的MBG评分为9.8,大麻的MBG评分为4.7,而异丙酚的MBG评分可高达10.5,也由此表明异丙酚具有药物滥用和依赖性的潜力。(中新经纬APP)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