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原副总裁刘某违纪案细节曝光,受贿超230余万元。
10月26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北京叁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叁甲科技”)为承揽项目,由公司实控人向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副总裁刘某行贿现金、分红共计237.51万元。
事实上,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刘某违纪案早有预示。
2021年1月,中纪委网站发文《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加大腐败案件揭盖子力度》,文中指出,2018年下半年,对反映问题集中的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时任党委委员、副总裁刘某涉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
在不惊动当事人的前提下,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外查,发现刘某涉嫌收受他人钱款的重要情况。2019年5月,会同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刘某及其行贿人立案并留置。经查,刘某涉嫌受贿,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是为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全国性专业特许清算组织,股东包括央行清算总中心、各省联社及部分农商银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已覆盖全国近8万家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网点。
北京法院在公布的判决书中,详细披露了刘某受贿经过。经公诉机关指控及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北京叁甲科技于2013年至2019年间,为承揽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由叁甲科技实控人黄某波向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刘某进行请托。
叁甲科技公司黄某波以免除债务的形式,给予刘某钱款人民币180万元,给予刘某股权及分红款共计人民币51.95万元,以报销个人票据的形式,给予刘某钱款人民币5.56万元,共计人民币237.51万元。被告人黄某波于2019年5月14日被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带走调查。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叁甲科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一审判处罚金60万元;被告人黄某波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