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行将退市公司“破罐子破摔”

财经
2021
10/27
06:36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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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10月22日,*ST新亿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同时强调其中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过打脸来得太快,同日上交所对其下发监管函称“公司公告的相关表述不真实、不准确,请公司及时予以更正。公司股票可能被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

上市公司上市时要风风光光,退市时也要体体面面。从监管规则来讲,对于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之后,如何规范、约束、引导其依法依规体面走完退市程序,需仔细研究。否则,行将退市的公司若破罐子破摔,将对投资者造成损害。

笔者认为,第一,要强化处罚。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之后,若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又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虚假信息披露等,要按照证券法相关条款予以顶格处罚,以此强化打击力度。

第二,要加强正面引导。对于除欺诈发行以外的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未来上市公司在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之后,还可申请重新上市。反之,若不配合退市流程,甚至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在退市之后的3年或5年时间里,交易所可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对于欺诈发行,目前不允许重新上市,这方面难有利益引导,交易所对此类情形要多加关注,更加主动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走完退市程序。

第三,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要加强学习。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市公司退市流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样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便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也要受到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上市公司退市,相关主体就不再受到任何约束、可为所欲为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第四,加强投资者约束。一些A股投资者习惯炒作低价垃圾股、问题股,原因是此类公司重组预期更为强烈,乌鸡可能变凤凰。然而*ST公司基本面隐含诸多雷区,重组并不容易,且一旦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就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不得筹划或实施重大重组事项,重组概率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因此投资者应主动规避。对于*ST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投资者应拿起法律武器追讨利益损失,从而形成有效约束。

(王治强 HF01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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