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判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其中对被告人公雪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宣判),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002807.SZ)”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召开稽查执法发布会,披露最新三起典型违法违规案。其中,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操纵次新股获利拟被罚56.7亿元,这一罚单金额创下证监会最高罚单纪录。据证监会披露,北八道集团利用300多个股票账户、100多台电脑、10多位操盘手同时交易,使用巨额杠杆资金,通过操纵次新股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累计获利9.45亿元。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北八道集团高管及相关人员拒不配合调查,财会人员为销毁证据甚至抓伤证监会稽查人员。证监会表示,该案件已经过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将对北八道集团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总计56.7亿元。而据第一财经报道,在巨额罚单下发前,北八道集团旗下一众公司密集变更工商材料,试图脱离与处罚主体北八道集团的干系,而北八道集团甚至不惜“减资瘦身”,将子公司破产清算,以藏住丰厚的“家底”,面对巨额罚单似乎留有后手。2019年11月,据媒体披露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3破57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北八道集团以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履行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上述裁定书显示,根据北八道集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记载,账面资产总额为237,556,809.16元,负债总额为810,183,231.28元。(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