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宣判:罚没三亿多人获刑

财经
2021
10/28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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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宣判:罚没三亿多人获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梁冀

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官微通报称,上海一中院当日依法宣判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八道集团”)、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上海一中院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通报显示,北八道集团实控人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自2016年下半年起,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

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002807,股吧)”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北八道操纵市场案曾入选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证监会曾通报称,北八道操纵市场案系一起筹集巨量资金、使用众多账户炒作“次新股”的典型案件。

启信宝信息显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7日裁定百八道集团破产。相关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8月8日,北八道公司资产总额1.45万元,负债总额59.82亿元,已资不抵债。法院认为,根据管理人依法开展的对债务人的接管和调查,能够确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

(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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