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在成都举行的2021天府金融论坛上,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青松提出,金融机构必须积极构建绿色金融的业务体系,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路径。
什么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张青松对此做出解释,生态产品是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的生态服务和物质产品的总和。这既包括清新的空气、安全的土壤、清洁的水源等生态调节服务类产品,也包括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经营开发的物质类文化类产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就是将潜在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价值,实现生态保护效益的外部化以及生态保护成本的内部化。
据张青松介绍,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过程至少要包括三个基本的环节,即评估价值、价值发现、实现收益。价值发现和实现收益的环节要通过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市场交易的方式,或者通过财政支持、生态补偿等政府及市场行为来加以实现。
“双碳”目标实现的核心是要对碳排放量进行约束,针对这种约束机制的建立,中央明确提出要双轮驱动,也就是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双向发力。森林、草地、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都可以固碳,不仅能够巩固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还能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因此构建和完善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系,引导更多的生态产品供给方参与到环境交易市场,更好地发挥生态产品市场的价值发现与收益实现功能,积极调动其内在力量,就能够推动双碳目标的更快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产品的价格实现是助力双碳目标的关键一环。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之上,我国也针对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在张青松看来,全方位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方面还有不少困难:
一是缺乏社会公认的精准的评价框架,生态产品的内涵界定还没有达成共识,如哪些是生态产品,生态产品的价值到底有多大,谁应该付费,生态产品的价值体现的载体有多少等等,这些还没有特别明确的方案。
二是价值实现的通道还没有完全打开。目前只有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资源权益进入了交易市场,涉及到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权很难进入交易市场。即便是今年刚刚启动的碳交易市场,交易的规模还不是那么令人鼓舞。
三是激励机制还不充分,比如说目前生态补偿的资金规模主要依赖于财政支出的能力,这没有完全体现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风险分担缓释机制还不够健全,金融机构提供长期贷款或者其他的此领域的投资风险也比较高,影响了这项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
张青松指出,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金融机构是我国经济金融重要的组成部分,必然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因此金融机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社会职责,积极构建绿色金融的业务体系,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路径,当下应从三方面进行发力:
一是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信贷政策。信贷资金是金融业对生态产品提供者最直接最有力的支持。商业银行要围绕生态产品的重点领域出台专门的行业信贷政策,推动绿色信贷指标体系与信贷行业政策的有机融合,同时配套经济基本占用、信贷授权、贷款定价等差异化措施。
二是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创新碳汇质押贷款,基于GEP核算的生态贷等信贷新产品。也可以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并购、绿色银团、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保险等业务,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是促进生态产品市场的发育成熟。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金融机构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助力各类生态产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扩大覆盖面,增加其流动性,增加其市场的深度。未来,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将进一步凸显和加强,金融机构可以参加进来,通过创新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交易服务,更好地活跃碳交易市场。
四是探索更多的金融支持模式。金融产品价值实现的项目,很多都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公益属性强等特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强化与政府的合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运作。比如双方可以通过共建“生态产品确权+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模式,“公共产品+绿色基金”模式,绿色PPP融资等模式,双方互动,共同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马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