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高宗一在9个月期间,动用59个账户操纵百合花(603823,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合花”)的股票,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990.68万元,并罚款7981.37万元。
据悉,高宗一,男,出生于1980年7月。
经调查,根据物理地址、统计台账、纸质协议、资金关联、相关人员指认等证据,在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高宗一实际控制了“杨某”等59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他利用账户组的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百合花的股票,多次以盘中拉抬和对倒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操纵股价。
期间内,百合花累计涨幅36.00%,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9.27%,偏离了26.73个百分点。
其中,高宗一的违法事实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4月26日,账户组合计买入百合花3520.13万股,成交金额6.2亿元,卖出3519.78万股,成交金额6.62亿元(本部分数据不含对倒交易)。
同时,账户组竞价成交量占该股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平均为10.29%,2019年2月28日成交占比最高,达30.03%。其中,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超过20%的交易日有35个,占比最高达45.76%;账户组竞价卖出成交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超过20%的交易日有22个,占比最高达54.57%。
在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账户组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大量申买,申买数量占连续竞价阶段账户组申买数量的平均比例为33.74%。
(二)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对倒交易
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4月26日,账户组存在对倒的交易日共计79天,对倒成交量占当日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为25天,对倒成交量占当日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最高为2018年12月27日的24.01%。
其中,2019年1月14日至17日共计连续4个交易日,2019年1月21日至24日共计连续4个交易日,2019年1月30日至2月1日共计连续3个交易日,账户组对倒成交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均超过10%。
截至操纵期末,高宗一的账户组仍持有百合花股票3475股,合计获利3990.68万元。
关于高宗一的上述事项,相关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银行账户资料、资金流水、询问笔录、有关协议、统计台账、MAC地址等证据,足以认定其违法。
对此,中国证监会指出,高宗一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市场行为。
根据高宗一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责令高宗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其违法所得3990.68万元,并处以7981.37万元罚款。
(任伊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