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民生银行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公司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公司将在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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