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银保监复〔2021〕86号
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
你行报来《关于杨秀桃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交银贵〔2021〕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秀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杨秀桃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杨秀桃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杨秀桃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1年10月25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