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银保监复〔2021〕172号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请示》(石行发〔2021〕26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4亿元,受让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22215.6万股股份,受让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行18.6%股份,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行股份。
二、请你行持本批文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三、你行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本批文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宁夏银保监局
2021年10月29日
(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