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被挪用于购房,工商银行库车支行及副行长共计被罚25万元

财经
2021
11/02
12: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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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1月2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11月1日消息,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阿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支行因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经营性用途贷款被挪用于购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阿克苏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

经营贷被挪用于购房,工商银行库车支行及副行长共计被罚25万元

被处罚当事人凌春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支行副行长期间,应对该支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经营性用途贷款被挪用于购房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阿克苏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0月21日。

经营贷被挪用于购房,工商银行库车支行及副行长共计被罚25万元

(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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