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两个月,*ST万方仍未回复关注函!
11月3日,深交所向*ST万方下发关注函称,公司需说明两个月前收到的关注函,没能及时提交回函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此前关注函涉及问题的核查进度,以及是否存在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6条的情形。
8月26日,深交所向*ST万方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在9月2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且对外披露。
截至11月3日,*ST万方及中介机构仍未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
查询公告可见,*ST万方仅在9月3日公告称,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回复《关注函》。
让*ST万方迟迟无法回复的关注函,主要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等问题。
8月26日,*ST万方控股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方源”)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德实业”)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万方源将所持*ST万方26%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
同时,为实现委托目的并确保控制权稳定,万方源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除委托股份之外的其他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截至8月26日,万方源放弃所持*ST万方11.6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完成上述交易后,*ST万方的控股股东变为惠德实业,实控人变为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
深交所8月26日向*ST万方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万方源将所持公司26%股份表决权,无偿委托给惠德实业行使的合理性、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股价炒作情形、相关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刻意规避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等事项。
比如,深交所要求*ST万方说明,万方源本次委托表决权及放弃表决权的具体原因,后续是否存在股份转让的计划或安排,无条件、无对价转让控制权的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用委托表决权炒作股价的情形。
8月26日午间,*ST万方发布涉及上述交易的公告,公司股价在8月26日下午、8月27日均涨停。
深交所要求*ST万方披露,万方源与惠德实业之间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除公告内容外是否存在其他协议、约定,惠德实业及其实控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万方源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及平仓线情况、持有股份冻结情况等。
同时,*ST万方还需说明,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具体过程、参与筹划人员及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并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近一个月内的交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报备完整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和本次交易进程的备忘录。
此外,深交所关注*ST万方此次变更控股股东,是否影响今后的稳定性,要求*ST万方说明,如果交易各方及公司产生分歧,将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保障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因利益冲突收回表决权的可能性。万方源本次表决权委托及表决权放弃,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公告,万方源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有效期5年,委托不得因任何事由而撤销。协议内容又显示,在“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出现重大风险不满足上市条件”等情况下,委托表决权协议终止。*ST万方要说明,上述表述是否存在矛盾,相关合同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今,在关注函回复期限已延期两个月后,公司仍未回复上述问题。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再次定下了回复时间,*ST万方能否如期回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