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川
[ 易纲指出,首先,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目前,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政府部门将依法实施公平监管。其次,个人信息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数据的合理使用。最后,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
近年来,互联网上客户数据被泄露的事故屡见不鲜,个人信息保护应如何加强?
11月3日,央行行长易纲在2021年香港金融科技周上指出,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同时他还总结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三点实践经验。
近一个月来,易纲多次强调数据保护问题。10月9日,他在分享中国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实践时指出,下一步,将在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更精准的数据确权,更便捷的数据交易,更合理的数据使用,继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采取立法的办法进行个人信息保护。例如,欧盟2018年发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明确了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的权利和数据处理机构应承担的责任,为其他国家制定数据保护法规提供了有益借鉴。
我国历来重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易纲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2005年以来在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征信等领域陆续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近年来,着力治理金融活动中对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现象,以及不同意提供个人信息就无法获取服务的“霸王条款”。同时,督促提供金融服务的各类机构严格按照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和保管客户信息,规范机构内部为商业目的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隐私和合法权益。
今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个人信用信息的边界,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提供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此外,还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全面剥离与个人征信相关的业务,通过持牌个人征信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易纲强调,未来会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并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力度。
谈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几点实践经验,易纲指出,首先,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目前,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政府部门将依法实施公平监管。
其次,个人信息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数据的合理使用。要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更加精确的数据确权,更加便捷的数据交易,更合理的数据使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最后,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易纲认为,当前,个人信息流动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具有跨界、混业和跨区域的特点,需要各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当局在反垄断、数据监管和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和监管协调,尤其是要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标准制定上通力合作。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