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不武】
这次儿童乘车优惠政策的调整,给最广泛的儿童群体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刘武俊
今后,儿童坐火车,享受免票或优惠票,将极可能不再按身高,而是按年龄。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铁路客票儿童票拟将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每一名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6周岁到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简单地说,以往实行的1.2米以下免票、1.2米到1.5米半票的标准,将被6周岁以下免票、6周岁到14周岁半票的新标准取代。
这一儿童乘火车优惠政策的调整可谓是广大儿童的福音,体现了公共政策对儿童福利权的尊重和善待。当然,这一政策的调整还是相对滞后迟缓了,毕竟舆论对此抱怨已久,甚至之前已有公民以“以身高论票价”的规定不合理为由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铁路部门若能再早些再主动些调整政策,效果可能会更佳。
近年来,铁路出行按身高对儿童优惠的惯例做法,一直引发质疑和热议,几乎每年两会代表委员都有对此的建言献策。
因不满“以身高论票价”的规定,已有当事人将铁路一方诉至法院。据澎湃新闻网报道,安徽的施先生2019年5月,为11岁儿子小施购买26元“儿童票”乘坐高铁。因小施身高超过1.5米,铁路方在他到站后要求其补成人票价的差额部分26元。施先生认为,“以身高论票价”的规定不合理。此后,小施作为原告,将中国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上海集团公司告上法庭,该案于今年2月开庭审理。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施先生已经于10月25日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
近年来因营养明显改善我国儿童群体身高不断提升,传统的按身高政策已经不合时宜,也没有充分考虑到个体间发育的差异及带来的公平问题,但铁路部门的优惠政策始终无动于衷难免有政策不作为的嫌疑。以身高作为儿童优惠标准,不符合我国儿童发育的实际情况。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我国6岁儿童平均身高均已达到或接近了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则已达到或接近了1.6米左右。根据我国2018年发布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12岁男童身高需达到151.9厘米、12岁女童身高需达到152.4厘米才符合标准。
这次儿童乘车优惠政策的调整,给最广泛的儿童群体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有利于保障儿童旅客合法权益。对于儿童乘车优惠而言,年龄是比身高更客观科学的标准,火车优惠应当回归年龄这一最客观也最科学的标准,充分尊重和保障儿童福利权,实现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文明和谐社会必然是儿童友好型社会,建立儿童友好型社会,就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方包括铁路部门要真正以人为本,以儿童权益为本,善待和尊重儿童的福利权。具体到儿童火车优惠问题,究竟是沿袭传统的身高标准还是按年龄标准,实际上是对政策制定方是否尊重和保障儿童福利权的考量。
期待火车儿童票优惠政策的调整给广大儿童群体及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和释放实实在在的利好,更希望更多的公共政策决策部门以火车儿童票优惠政策调整为范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政策不作为现象,与时俱进调整完善现行政策,让每一项关涉民生的公共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的人民群众。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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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