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海伦哲公告,公司监事会经讨论后认为,提请函中所提及的议案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回函并提出明确修改意见,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对议案进行修改,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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