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伍月明广州报道
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147.SZ,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再次因为司法纠纷的信披问题收到警示函。
10月29日,香雪制药公告显示,经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调查,公司在收到涉诉相关法律文书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事项,迟至9月3日才予以披露。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与之相对应的是,在收到涉诉文书当日,香雪制药却对外发布了另一则诉讼案件进展暨结案的公告。并且,香雪制药方面提到,截至公告披露日,香雪制药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在股吧平台,不少投资者对于香雪制药推迟信披的原因存有多种猜测。11月1日,记者多次致电并致函香雪制药方面,但其并未对此回应。
未及时信披
据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显示,经查,香雪制药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因香雪制药与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基金”)、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公司”)的合同纠纷,越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持有的香雪制药股份,期限自2021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8日止。
2021年8月20日,香雪制药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华晟基金、华元公司诉香雪制药、昆仑投资、王永辉等合同纠纷案。
需要注意的是,香雪制药在收到涉诉相关法律文书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事项,迟至9月3日才予以披露。
由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香雪制药、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香雪制药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奇怪的是,在收购上述涉诉文书的当日,香雪制药并未对此诉讼进行信披,而是信披了另一案件的进展。
据香雪制药8月20日的公告显示,香雪制药与深圳市南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岳资产”)曾因增资协议起纠纷,目前,南岳资产与香雪制药的债权债务已结清,予以结案。香雪制药已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合计支付了10.48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香雪制药确认了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并反映在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中。2020年经审计影响利润-5284万元,2021年预计影响利润约-1202万元,最终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对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方面,香雪制药方面还表示,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第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雪制药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由此,不少投资者对于公司推迟信披的原因存有多种猜测。记者多次致电并致函香雪制药方面,但其并未回应。
早在10月16日,《中国经营报》刊发的《香雪制药资产腾挪起纠纷》一文中,曾提及香雪制药、昆仑投资和王永辉与华晟基金、华元公司产生合同纠纷以及诉讼的相关事项。对于上述纠纷中的信披问题,香雪制药方面曾回应,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均按照深交所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披露。
并非首次违规
事实上,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香雪制药并非首次在司法纠纷的信披上出现违规事项。
早在2020年1月,因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存在问题等,香雪制药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来自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16年11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广东启德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德酒店”)的其他诉讼纠纷查封了广州生物岛环岛A线以北AH0915002地块1号、2号土地使用权。2017年3月,香雪制药与银行签订《出具保函协议》,通过香雪制药银行账户缴存1.2亿元的保证金,申请银行出具1.2亿元的现金保函为启德酒店解除上述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截至目前1.2亿元的资金仍处于被限制使用状态。香雪制药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未予公开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关规定。
此外,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存在问题。香雪制药有关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时间不准确,会计师事务所知情人只登记签字注册会计师,知情人登记不全,且登记的所有知情人知情时间完全一致,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
警示函还提到,香雪制药2019年2月27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0.82亿元;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实现净利润为0.56亿元。公司年报披露净利润与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差异0.25亿元,占2018年净利润的45.96%,但公司未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其中,王永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徐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香雪制药方面对此表示,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将认真查找原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整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