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间,奥维通信(002231)披露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单川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单川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奥维通信表示,上述事件为实际控制人单川个人事务,单川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决策,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层人员稳定,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实控人被判决事项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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