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券商分析师“讨薪” 券业薪酬纠纷因何频现?

财经
2021
11/08
0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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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券商分析师“讨薪” 券业薪酬纠纷因何频现?

又见券商员工与前东家对簿公堂。这次的主角是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和天风证券。


11月5日,一篇名为《关于本人(廖志明)与天风证券劳动争议的由来》的文章被发布在网媒上,发布人为“志明首席分析师”,用户身份认证为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

廖志明在文中表示,他2016年6月入职天风证券研究所,工作期间,年终奖存在延迟发放的情况。2021年1月,廖正式从天风证券离职。廖志明称离职后总计约207.8万元奖金未向其发放,因此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但仲裁请求最终被驳回,因其曾签署相关文件,承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近年来,金融行业员工与金融机构间发生劳动纠纷并不鲜见。廖志明与前东家围绕奖金的纠纷,又是如何产生的?

离职后奖金没拿到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信息显示,廖志明目前执业机构为招商证券,执业岗位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登记日期为今年1月11日。

此前,廖志明曾有民生证券、天风证券工作经历。其中,廖于2016年7月完成入职天风证券的登记,2021年1月从天风证券离职,完成离职注销。

又见券商分析师“讨薪” 券业薪酬纠纷因何频现?

中证协官网的廖志明从业信息(资料来源:中证协)

“在天风证券工作期间,2017年年终奖直至2019年8月才拿到,2018年奖金也并未在2019年发放,直到2020年年中才部分收到。”廖志明称。

2020年12月9日,廖志明向天风证券提交离职申请,希望离职后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应得奖金,后经沟通并签署几份离职文件,于2021年1月4日离职。

今年7月中旬,廖志明向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于8月聘请律师代理此案。此后,天风证券方面曾到律所进行和解谈判,但廖志明未接受相关方案。

今年10月中旬,仲裁案件开庭。据廖志明披露的裁决书内容,其提出两个请求事项:1、(天风证券向廖志明)支付2018、2019年度奖金约72.7万元;2、支付2020年剩余未发奖金135.1万元。

庭审质证环节,廖志明方提出,天风证券公司并未就离职承诺书对申请人进行过提示相关限制申请人权利的条款,离职承诺书中“自离职之日起,本人保证不再向天风证券主张任何权利”等字体未加粗,内容宽泛,并未对承诺发放的奖金进行明确约定等。

仲裁请求被驳回

仲裁申请最终被驳回,廖志明表示将上诉至人民法院。

廖志明认为,2018年、2019年、2020三年未发放的奖金合计200多万元,天风证券应该补足。

天风证券则提出三点意见:第一、廖志明离职的时候就承诺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第二、2018年、2019两年,因为有银行组的分析师没经考核就离职,本来属于他们的奖金也不能算到廖志明的身上;第三、廖志明没有参与2020第三季度的考核,而且四季度工作量明显锐减,客户派点是其他同事在做,因此也没资格参与2020四季度的考核。

仲裁委表示,天风证券提交的离职承诺书上载明廖志明承诺放弃向天风证券主张任何权利,廖志明认可该离职承诺书尾部确认签字处签字的真实性,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签字时存在欺诈、强迫的情形,故该离职承诺书的内容应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廖志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应对自己签字的法律后果有清晰明确的认知。

“本委对廖志明关于该离职承诺无效的抗辩不予认可,鉴于该离职承诺书中已载明廖志明不再向天风证券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双方无其他任何纠纷,故廖志明要求天风证券公司支付其2018年至2020年奖金的请求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委不予支持。”仲裁委表示。

券业屡现员工讨薪

金融行业的奖金发放与激励机制所涉事件频频引发市场关注。

通常而言,部分金融机构存在员工奖金递延支付的情况,主要是出于防止过度激励和业务风险后置的考虑。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金融机构的人才争夺战很激烈。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在年底拿到奖金后跳槽,往往规定推迟发放年终奖。某种角度而言,这种迟延发放年终奖的措施,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一般会在下一年度的年中,或者八九月份发放。少数企业也有延迟到今后一两年,分阶段陆续发放。这样,员工如果离职,就有部分的奖金拿不到手。很多员工为了避免奖金损失,就会打消跳槽的念头。”杨兆全说。

金融行业被认为是高收入群体,而员工向老东家讨薪的情况亦不少见。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即出现了原国都证券总经理离职后向公司“讨薪”、东吴证券原投资经理王某某的部分绩效奖被老东家扣发,双方为此对簿公堂的情况。

其中,参与起诉老东家的是国都证券原工会主席王烈华、国都证券下属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原公司监事张峥,均为国都证券的“老人”。

而因负责的债券项目合计亏损上亿元,东吴证券原投资经理王某某的部分绩效奖被老东家扣发。双方为此对簿公堂,从劳动仲裁委一路“打”到二审。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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