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银保监复〔2021〕182号
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
《关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开业的请示》(厦国银泉字〔2021〕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英文名称:“XIAMEN INTERNATIONAL BANK CO., LTD. QUANZHOU NANAN SUB-BRANCH”;简称:“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南安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南安市成功街679号东区大厦一层店面2-5单元。
三、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2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