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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未至,但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之下的产品下架潮已经拉开序幕。
10月22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可网销的人身险产品范围、险企经营不同类型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准入条件以及精算假设和回溯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新规,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只有备案为“互联网专属”的保险产品才能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因此只有不到2个月时间,留给各家保险公司完成产品整改。为赶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要求,各家保险公司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调整,某些爆款产品也随之陆续下架。
近期,多家公司先后宣告多款网销产品将下架,包括信泰人寿、鼎诚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华贵人寿等等,而下架的产品也多种多样,既有增额终身寿,也有重疾险、护理险等。
新规将至,互联网人身险市场迎来产品大洗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深层次变化,也才刚刚开始……
01
互联网人身险渠道规模占比最高的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面临全面下架,大部分公司将无法再网销长期储蓄型产品
按照互联网人身险新规,未来可备案为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的品类,总共只有5类:
(1)意外险;(2)健康险(除护理险);(3)定期寿险;(4)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5)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险。
与传统保障四件套“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和定期寿险”相比,新规对年金险的影响最大:一是能卖的年金险种类变少,二是能卖的保险公司不多了。
目前,市面上的年金险,大致分为以下4种类型:
一是普通型年金险,即到领取时间,每年固定领一笔资金,收益确定;
二是分红型年金险,即每年固定给一笔资金,还会有一笔分红,但分红多少并不确定;
三是附件万能账户的年金险,即“年金+万能账户”搭配销售,年金可以进入万能账户继续增值;
四是万能型年金险,即万能账户的资金将按照结算利率增值,结算利率波动,但不会低于保底利率。
根据新规,从2022年1月1日起,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10年期及以下的普通型年金险都不再能上网销售,要想投保此类产品,消费者必须跟保险销售人员面对面签单。
例如,近期传闻和泰人寿“金多多”将下架。据悉,该款产品就是因为属于万能型年金险,不得不下架。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互联网寿险业务中,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保费规模占比是65%。可见,新规将对2022年的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产生巨大的冲击。
此外,近期10年期以下的多款终身寿险也传出下架的消息。例如光大永明的光明至尊终身寿险;信泰人寿的如意尊3.0终身寿险;弘康人寿的金满意足臻享版终身寿险;爱心人寿的守护神2.0终身寿险等都在此列。
这是因为,互联网人身险新规对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10年期以上的传统年金险及当下爆红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提出了“高阶要求”:
①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②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
③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
④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⑤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⑥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条规则旨在对保险公司实施以产品为核心的分级分类管理,不同资质的保险机构,可销售的产品范围不同,根据慧保天下的统计,目前存量的80多家寿险公司中,仅有22家能符合此要求,且都是成立时间较久、资本实力较强的大公司。
近期,弘康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鼎诚人寿等公告多款网销增额终身寿、年金产品、两全保险拟下架的消息或都与此有关,包括弘康人寿利多多增额终身寿险,和泰人寿增多多2号增额终身寿险,鼎诚人寿增多多(鼎诚鼎峰1号)等。
02
多家公司下架网红重疾险,或因首年附加费用率上限与新规要求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及10年期及以下的普通型年金险之外,一些公司的健康险产品也须下架。
例如瑞华健康的颐悦无忧终身护理险,信泰人寿如意金葫芦(初现版)重大疾病保险都将于11月底下架,而横琴人寿的无忧人生2021重疾险将于2021年11月10日下架,晴天保保2号少儿重疾险将于2021年12月1日下架。
事实上,互联网人身险新规对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健康险(除护理险)产品的门槛相对较低,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
②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③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
④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④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合目前公开数据,因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评级等问题,仅有8家保险公司暂时失去互联网健康险(除护理险)经营资格,传百年人寿康惠保系列,富德生命惠宝保在列,但是横琴人寿、信泰人寿、瑞华健康等公司仍然能继续经营互联网健康险(除护理险)。
业内人士解释,护理险之所以被排除在外,主要是因为该类产品具有很明显的储蓄性质,与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障型健康险产品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更多是按照储蓄型产品进行规范。
其他公司下架重疾险,则主要是因为要按照新规要求对产品进行调整以及重新备案。而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新规明确了各类产品在设计时的附加费用率上限。
一直以来,互联网人身险对第三方渠道依赖性较高,致使渠道费用率较高,而新规要求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备案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应体现互联网渠道直接经营的特征,即费用低、效率高,因此新规规定:
保险期间一年及以下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35%;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首年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60%,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25%。
这与2020年发布的《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有所不同,按照后者,个人业务期缴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其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是35%。也就是相对于原有规定,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下调了附加费用率上限。
就决定了保险公司不能通过各种附加宣传、销售,去抢占市场。想要卖好,只能努力打磨产品。预计部分互联网经纪平台的佣金收入将受到负面影响,而此前部分网销产品基于中小保险公司对于盈利性要求不高产生的价格优势也将有所减弱。
03
网销人身险市场格局大变,线上线下融合将提速,部分机构已经及早反向布局线下
新规正式实施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多数中小公司将不再具备网销长期储蓄险的资格。这意味着互联网渠道的竞争将更集中于健康险(除护理险)、意外险、定期寿。
大量保险机构如果想发展长期储蓄型产品将不得不转向线下渠道,但由于线下渠道业务只能在有分支机构的区域开展,这对于过往非常依赖互联网渠道,分支机构开设较少的中小险企以及中介机构而言,又将形成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批中小公司是互联网渠道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凭借敏锐的创新意识,远低于线下渠道的产品费率,实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突飞猛进。据保险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0年,共有61家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在86家人身险公司中占比逾7成,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13.6%,远高于同期的行业整体增速(6.91%)。
但这些在互联网渠道端表现非常活跃的中小险企,其分支机构数量往往有限,例如鼎诚人寿目前仅北京、海南、陕西、 江苏、深圳5家省级分公司,弘康人寿仅北京、河南、江苏、上海4家省级分公司,横琴人寿目前仅广东、江苏两家省级分公司,信美相互目前更是只有1家省级分公司。
由于分支机构较少,这些中小公司在专业中介渠道的发展也将受限,因为专业中介渠道也对经营区域有严格要求,因此对于这些中小公司来说,最可行的策略是加大银保渠道拓展力度,在这一开放市场上最大程度发挥自身的定价优势。
新规对于保险专业中介来说,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是保险专业中介的产品供应端将面临巨大变化,为尽可能扩展某些产品的销售区域,或更倾向于合作分支机构数量多的险企;二是伴随大量业务从线上渠道转至线下渠道,代理人、经纪人需要进行“双录”,这也是一重巨大压力。
不过,线上线下渠道的融合实际上已经是大势所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当前诸多互联网保险平台“不进反退”、反向布局线下渠道的战略规划:
2020年3月,水滴宣布启动线下经纪人招募计划;
2021年8月,慧择收购拥有成熟保险代理人队伍的湖北保险代理公司盛世安康;
另外据悉,多家互联网保险平台均在考虑布局线下,甚至已经小规模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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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