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有问题却难以取消的商品房预售制
据澎湃新闻报道,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杭州、湖州,重庆、江苏东台、河北石家庄灵寿县、湖南永州等多地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其中有提示指出,购房者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如开发企业收取购房款,长时间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进行网签,可能造成“一房多卖”、“延期交付”、“停工烂尾”等风险。
所有这一切,都直指两个字——预售。也就是说,在有商品房预售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和风险,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利益损害。尤其在开发商普遍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带来的风险也更大,可能出现的开发商跑路、“一房多卖”等不规范行为更多,从而让房地产市场逐渐演变成一个风险场,一个很容易爆发各种风险、产生各种矛盾的场所。
面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这些风险和问题,有关能不能取消预售制的话题,也再一次成为舆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很多人在问,既然预售制存在这么多问题,为什么还要坚持,而不取消呢?取消了预售制,所有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从道理上讲,确实如此。房地产市场的许多问题,确实都与预售制有关。取消预售制,也确实能让许多问题得到解决、许多矛盾得到化解、许多风险得到排除。可是,如果取消预售制,带来的新的矛盾和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眼下,如果取消预售制,就等于点燃开发商爆雷的导火索,会让多数开发商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是,之所以开发商还能勉强维持正常运行,就是因为预售制支撑了开发商的资金链没有断裂。一旦取消预售制,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就将资金链断裂,甚至直接破产和关闭。
这就是既残酷、又尴尬、更不合理的现实,明知预售制很不合理,却没有办法取消,只能维持这样的不合理,继而只好采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等被动手段,以弥补预售制带来的风险缺口,减少预售带来的矛盾,尽可能地减少风险的发生。即便如此,预售带来的问题依然很多,留下的风险也不可小觑。
那么,不能取消预售制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实际很简单,那就是开发商大多是利用预售款在建房,等于是拿购房者的钱建购房者的房,开发商自己基本不要掏钱。而从银行等借来的钱,则被开发商用到了其他方面,甚至被偷偷转移了。如果取消预售制,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的楼盘要烂尾,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也将没有了下落。因此,只能继续维持,继续允许开发商拿购房者的钱为购房者建房,且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
实际上,在房地产市场火爆时,如果有关方面真的认识到预售制带来的问题与风险,是有条件逐步取消的。因为,那时候的开发商,是有承受能力的,也是可以接受取消预售制的。接受不了取消预售制的,都是一些没有实力的、想空手套白狼的小开发商。让这些开发商因为取消预售制而淘汰出局,实际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可是,那一刻的有关方面,早已被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迷惑了双眼,也看不到预售制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因此,错过了取消预售制的机会。即使预售制已经产生了很多矛盾与问题,仍然假装看不见,仍然不提出取消预售制的办法与举措。结果,矛盾越积越多、风险也越积越大,以至于一旦出现开发商跑路等问题,就会留下许多需要处理的矛盾,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开发商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的情况下,也就根本不可能再有取消预售制的条件了。如果此时取消预售制,就等于给快要下沉的房地产市场狠狠地踩上一脚,迫使其快速下沉。显然,这是不可取的。
这也预示着,虽然明知预售制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却又没有办法将其取消,甚至还要护着开发商通过预售把房子建起来,从而不要出现烂尾等现象,能够正常交楼、正常交房。我不知道,这是否也算是被开发商绑架。反正银行已经被开发商绑架,预售制能否取消,差不多也已经被开发商绑架。
所以,在商品房预售制问题上,需要有关方面认真思考,能否制定有利于取消预售制的政策与思路,譬如必须达到什么水平才能预售,譬如只能按照实际价格的一定比例预售,又譬如预售取得的资金必须提取风险保证金等,避免预售引发新的矛盾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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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