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正式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以下简称“深改12条”)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全面改革实践,我国资本市场迎来了深刻的变化。
两年多来,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展开,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一系列标志性改革成功落地,以试点注册制为龙头的关键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地提升了资本市场功能,优化了市场生态,改善了市场预期,激发了市场活力,资本市场呈现出崭新的改革局面。
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以4个关键词的形式介绍了他对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思考与体会。他表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落地集中体现为四个关键词——制度、结构、生态、定力。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田轩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到2014年的“创新11条”,进入21世纪后的中国资本市场,一直在不同的领域播撒改革的种子。而不同于过往任何一次聚焦中观层面的变革,2019年,伴随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酝酿出台的“深改12条”,是一次对资本市场生态格局的全面重塑。“深改12条”的推出,正是针对资本市场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展开的一场深度改革。
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有效发挥
在经过259天的紧张筹备后,科创板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两年多来,科创板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统计显示,2021年10月末,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达352家,IPO融资合计4399亿元。
在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中,科创板扮演着“试验田”的角色。特别是成功地试点了注册制,探索形成了“一个核心(信息披露)、两个环节(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三项市场化安排(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和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注册制架构,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同时,科创板在基础制度方面还有许多重大创新,包括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完善融资融券机制等等。
记者了解到,这些制度创新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并在创业板改革中充分借鉴,得到存量市场的进一步检验。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改革明显地提升了A股市场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市场化改革进步显著,它深刻地改善了A股市场生态,带给高科技产业巨大发展机会。
发挥合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各方合力。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1年7月末,3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台了配套文件,18个部委确立了100余项具体措施,形成了共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完善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加强持续监管等,成为证监会重点推动的工作。
在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方面,2020年11月2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格退市监管,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统计显示,自2019年以来,共有76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出,其中强制退市42家,是过去10年的3倍,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在畅通出口的同时,严把入口,强化IPO企业现场检查和中介机构现场督导,防止企业“带病闯关”。
在完善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方面,证监会推出再融资新规并适度放宽减持限制,实行小额并购重组快速审核,丰富定向可转债等并购支付和融资工具,允许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多融资便利。
在加强持续监管方面,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则,将监管资源聚焦问题公司、高风险公司,盯住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关键少数”,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在股权市场方面,科创板成功设立,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落地,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顺利合并,深化新三板改革并建立了转板机制,北京证券交易所宣布设立……监管部门正推动形成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有机联系的多层次市场体系。
从板块定位看,科创板的“硬科技”底色持续凸显,集聚了中芯国际、中国通号(688009,股吧)等一批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正式设立,引入公开发行、连续竞价交易等制度机制。2021年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宣布设立,旨在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
债券市场方面,2020年3月,公开发行公司债全面实行注册制。2021年6月21日,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项目落地,旨在盘活存量资产,首批9只产品募集资金合计314亿元。此外,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跨市场统一执法取得重要进展等。
加快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不但没有放缓,反而呈现出开放速度加快、开放力度加大、开放范围扩大的特点
资本市场在市场、行业和产品开放方面稳步向前。2020年初,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全面落实业务范围国民待遇,目前已有摩根大通、高盛高华等10余家外资控股或全资机构相继获批。修订QFII、ROFII制度规则,优化沪深港通机制,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A股先后纳入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国际知名指数,且纳入比例逐步提升。统计显示,近年来,外资持续净流入A股,2021年10月末持有A股市值3.7万亿元,占比4.27%。
在扩大开放的同时,证监会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抓好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建设。
营造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
长期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有助为资本市场持续注入源头活水,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为营造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证监会着力推动破除制度机制障碍。一方面,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树立长期业绩导向,提升专业投资能力。优化公募基金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长跑型选手”脱颖而出,强化从业人员股权激励和收入递延。推进公募基金投顾业务创新试点。
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有关部委支持,放宽养老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限制性规定。推动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例上限提升至45%、年金基金配置权益类资产上限比例提高至40%,推动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长周期考核,积极推动公募基金参与服务个人养老。
有关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专业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比从17.7%提高至23.1%。
筑牢资本市场法治根基
长期以来,违法成本过低一直是资本市场的短板,尤其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造假,普遍反映处罚过轻。针对这一情况,证监会推动有关方面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正式实施,确立了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正式实施,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4类犯罪大幅提高惩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首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完善了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专家:一场针对资本市场体制机制的深度改革
“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但总体上发展还不够成熟,仍有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体制机制问题待解,从融资端看,我国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的比重较低;从投资端看,产品和服务还不够丰富,交易便利性也有待优化。”田轩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资本市场“深改12条”,除了注册制改革、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等,还包括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投资者保护、推进简政放权等等。在两年多来的改革实践中,监管部门不回避问题,并直指一些要害问题,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田轩认为,“深改12条”的推出,正是针对资本市场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展开的一场深度改革:从上市到退市,常态化的市场化机制逐渐形成并得到巩固;从史上最严退市制度执行,到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先后实施,“建制度”与“零容忍”建构起了牢固的法治底线;以互联互通和开放金融中介行业为抓手的举措,打开了我国资本市场有序国际化的新局面。
在田轩看来,纵观“深改12条”蓝图下的资本市场改革,最关键的精髓是对市场的敬畏。期待未来的中国资本市场继续沿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道路坚定地走下去,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的指导下,展现出资本理性与文明的风貌,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助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