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11月12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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