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东阳光发布公告,拟以37.23亿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东阳光药51.41%股份。通过交易结束后,东阳光不再从事医药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东阳光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出售其持有的东阳光药2.262亿股内资股,向香港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阳光)出售其持有的东阳光药2.262亿股H股“全流通”股份,合计占东阳光药总股份数量的51.41%。本次交易作价为37.23亿元。其中,香港东阳光为广药全资子公司,广药、香港东阳光与东阳光均受东阳光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东阳光表示,本次交易之后不再从事医药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未来将在变频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拓展新业务。
截至11月12日收盘时,东阳光收于10.44元/股,下跌1.69%,东阳光药收于5.04港元/股,下跌3.82%。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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