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11月13日发布消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魏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魏莉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简称“北京保障房中心”)任职仅一年多,此前她曾在一家市属国企任职10余年。近三年来,与她同时期在该国企任职的两名领导先后落马。
其中,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郭再斌,于2018年6月接受调查,2019年3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刑11年。
其另一位老领导——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学锋,与魏莉一样在2020年5月离开北投集团赴新单位任职。今年3月,杨学锋接受调查,10月因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双开”。
魏莉被查,曾参与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
魏莉,女,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河南洛阳人,在天津长大,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公开简历显示,魏莉曾任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工程部总监、团委书记,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营策划部部长(正处级),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济师(副局级)。
2008年10月底,在第29届奥运会结束后,2008年奥运经济市场推介会在京举行,魏莉作为新奥集团总经济师在推介会上发言。她介绍了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奥林匹克中心的概念与产业发展定位及中心区的发展商机。
据魏莉当时介绍,新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 是北京市政府成立的专门用于开发建设奥林匹克公园的一个专业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
在新奥集团任职期间,魏莉曾参与奥林匹克中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2016年9月至2017年底,魏莉曾作为京冀互派百名挂职干部之一,挂职河北省承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商务局、海关等部门,负责协调对内对外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
在河北承德挂职期满后,魏莉回京担任北京市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投集团”)系2017年11月由原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翻牌组建而成,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运营平台企业。截至2020年底,北投集团资产总额1885亿元、净资产1007亿元。
2020年5月,魏莉卸任北投集团职务,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是北京市政府一次性注资100亿元成立的国有企业,目的是构建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保障房中心是北京最重要的公租房持有主体,截至2019年4月,持有的公租房项目120个,房源近12.74万套,已经投入运营的公租房项目90余个,已入住家庭总数7万户,帮助12万余居民改善了居住生活条件。
两名前领导落马,均曾帮他人获取项目牟利
公开简历显示,魏莉从2005年4月新奥集团一成立就加入,期间魏莉的级别从正处级升至副局级,2017年11月新奥集团翻牌组建北投集团后,她一直在该集团工作到2020年5月,才赴新单位北京保障房中心任职,截至接受调查时任职仅一年多的时间。
在魏莉此番被查之前,其在原单位任职期间的两名老领导落马。
其中,新奥集团原董事长郭再斌于2018年6月接受调查。2005年4月,新奥集团刚组建时,郭再斌任副总经理;2009年5月起,郭再斌任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到2018年4月接受调查时已任职近9年。
2019年3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决:郭再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0万元。法院认定郭再斌的犯罪事实有四项,其中三项发生在郭再斌担任北京新奥集团总经理期间。其中,他曾为两家公司谋求与新奥集团合作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家人及亲属从上述受益方购买三套房,低于市场价总计720万元。2007年至2017年,郭再斌还曾为北京城建(600266,股吧)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奥集团合作工程项目提供帮助。2007年至2016年,郭再斌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给予的现金40万元。
郭再斌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裁定驳回郭再斌上诉,维持原判。
魏莉另一位落马的老领导是杨学锋。
今年5月20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学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学锋曾在北京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任职。2003年5月起,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2015年9月,杨学锋进入国企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新奥集团翻牌组建北投集团后,杨学锋于2019年7月任北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10个月后的2020年5月,也就是与魏莉从北投集团离开的同一时期,杨学锋也离开北投集团,赴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直至此番接受调查。
今年10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对杨学锋的审查调查结论:杨学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北京市纪委监委调查显示,杨学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垄断业务、项目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杨学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张磊校对 赵琳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