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银保监复〔2021〕4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鹰潭市分行关于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的请示》(鹰中银报〔2021〕5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高新支行”。
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换领手续。涉及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本批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10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