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房产报道】11月16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厦门第三批集中供地将推出14宗商住用地,计价总建面143.83万方,起拍总价达356.40亿元。并定于12月8日、9日正式出让。
据悉,本次集中出让的14宗商住用地涵盖六大行政区,分别为思明区1宗、湖里区2宗、海沧区2宗、集美区4宗、同安区4宗、翔安区1宗,主要分布于湖滨片区、五缘湾片区、马銮湾新城、临港新城、集美新城、环东海域新城等区域。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厦门出让在“限房价”、“限地价”之外,首次在房地联动出让方式中提出了“定品质”要求,对地块内的商品住宅、配建的保障性住宅的室内装修标准,绿色建筑等级均提出明确要求,并由市建设局纳入监管协议执行。
在具体出让方式方面,海、集、翔三区的2021HP04、H2021P03、2021JP02、2021JP03、2021JP04、J2021P01及X2021P02等7幅商住地块均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
同安4幅地块均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岛内2021P05、2021P07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岛内2021P06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在资金方面,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也即是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