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房产报道】, 11月17日,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发布会提到,山东将全省16市划分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城区人口总数超过100万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三个类别,因城施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山东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7.48万套(间),目前已开工7.49万套(间)。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包括科学制定全省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目标。初步考虑是40万套(间),其中济南15万、青岛20万、9个过100万人口的城市4.5万、其余5个城市0.5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门槛,优先保障新就业。
《意见》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合理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并从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细化支持政策。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实行一地一策,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受相应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今年11月底前各地要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目标和2022年度计划。《意见》要求,各市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立部门联审联动和协调工作机制,明确项目认定、监管和支持政策落地等方面的职责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开展监测评价,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顺利实施。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