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临江「中再集团董事长、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22期“十三五”期间,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在全体成员公司的通力合作下,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下称“核共体”)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政府治理、提升核巨灾风险管理能力、数字化平台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并于2020年12月完成中国核共体历史上第一笔巨灾准备金的计提和积累。中国核共体出版关于核损害赔偿、实体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系列专著,修订、编制了新的风险检验导则和行业标准。“核·星”区块链运营服务平台成为各方共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云上家园,核损害赔偿应急响应平台获得核安全、核应急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核共体服务国家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核能和平开发与利用的重要发展机遇期。
“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核能产业和保险行业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是核能产业仍将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目前,中国核电(601985,股吧)装机容量位居全球第三,在建核电机组数量高居全球第一。2021年,国家已核准5台核电新机组,全球首个陆上商用模块化多用途小堆“玲龙一号”也已正式开工。二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目前,我国是世界第二保险大国和全球保费增长贡献最大的国家,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仍是全球保险业最重要的增长区域。
实现“双碳”目标将为核能产业和保险行业带来一系列重大变革
一是发展核能是实现“双碳”目标最为现实的战略选择。核能具有突出的“低碳”甚至“零碳”属性。核电全寿期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与水电、风电相当,仅是太阳能(000591,股吧)光伏发电的五分之一,比煤电低了两个数量级。2020年,我国核电总发电量为3662亿度,与燃煤发电相比,全年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标准煤1亿吨,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效应相当于造林77.14万公顷。此外,除发电外,核能在供热、海水淡化、制氢等多领域的探索正在换挡提速。推动模块化小型堆、60万千瓦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式核动力平台等先进堆型示范,开展山东海阳核电等核能综合利用示范,为核能产业开辟新跑道、探索新路径。二是为以绿色保险为代表的创新产品带来发展机遇。“十四五”规划纲要针对保险行业提出以下要求:要防控环境风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巨灾保险。核物质损失保险、核第三者责任保险能为发生核事故而产生的清污费用、核损害责任提供有力保障,未来与核能相关的核电碳汇交易保险、绿色能源保险、环境污染保险等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核保险巨灾风险管理迈入共建跨行业命运共同体新阶段
2020年底,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要求经营核保险的保险公司将核保险的当年保费盈余长期提留,专门用于重大核事故的损害赔偿。核巨灾准备金具有明显不同于农险大灾准备金和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的项目特点。一是计提比例高,要求按核保险承保利润的75%计提。二是留存时间长,要求永久留存直至所有责任结清。三是计提规模大,要求准备金提留至达到单一事故自留责任最大值。《办法》是根据核保险经营特点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核保险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属性,体现了政府对核保险应注重巨灾风险管理、通过长期稳定经营积累巨灾赔偿准备金的监管导向和要求,为促进核保险与核工业的深度合作,建立跨行业的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打下了制度基础。
国家能源安全对核保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在全球低碳化转型浪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等复杂背景的叠加下,能源安全已成为事关发展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核工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基础性领域,正处在安全高效发展的重要阶段。核电以其规模大、价格稳定性高等特点成为夯实电力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柱,提高了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核共体作为核能安全的保护者,必须自我加压,有意识地将国家能源安全所面临的各项风险进一步细化并实现保险风险管理方案的前置。
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发挥核共体独特价值
截至目前,中国核共体承保能力达11亿美元,是全球第二大核共体,是国内核保险市场的主导力量和全球核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方,为国内全部核电机组提供了全面的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保障的财产总价值超万亿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多年来,中国核共体在核风险分散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核保险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先锋队作用,在核安全体系构建方面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在连接国际和国内市场方面发挥了聚合器的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核共体所发挥的价值将更放异彩。
在“双碳”战略实现过程中发挥独特价值
核能作为一种清洁、低碳、高效、可靠的能源,具有能量密度高、占地规模小、长期运行成本低等独特优势,正是因为核能产业本身具备这些特性,中国核共体在护航核能发展崭新的历史阶段也必将发挥出更多的独特价值。一是核能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较低,目前我国核能发电占比仅5%,远低于发达国家18%的平均水平,也远低于世界10%的平均水平。未来核电可更大程度地替代化石能源作为稳定基荷能源,与风光水等清洁能源协同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核能占比,其在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将日益凸显,核共体通过服务核电行业,对实现“双碳”目标产生更大的贡献。二是我国已形成完整的核电产业链,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具有完整的核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核能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已具备由核能大国向核能强国迈进的基础条件,核共体与核能产业同步发展,有底气、有实力为核能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伟大历史征程保驾护航。
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发挥独特价值
巨灾是核保险的根本风险属性,核共体归根结底是核巨灾保险风险管理平台。一直以来,核共体的存在不仅解决了单一保险公司承保实力不足的问题,还有效缓解了重大特殊风险对保险业乃至整体经济的冲击。新时代下,核巨灾准备金已成为核共体发挥巨灾风险管理价值的制度根基。根据银保监会的指导意见,核共体的成员公司应统一准备金操作,为此,执行机构在广泛征求成员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操作指引》,目标是通过加强风险管控、开拓核保险新业务、提升净自留水平、扣存分保保证金等综合措施,在不发生重大核事故的前提下,用二三十年的时间积累足以应对一次重大核事故的损害赔偿资金。
在国家核安全体系建设中发挥独特价值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共体在2019年推出了核损害赔偿应急响应平台,可以为核事故提供事前预案制定、事发应急响应和事后赔偿管理等全流程保障,填补了国家核事故应急机制中商业保险核损害赔偿的空白,为我国核安全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进一步维护了全体成员公司的共同利益。在新的历史阶段,核共体在国家核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价值会愈发显现。一是核共体在银保监会、核安全局、国防科工局、能源局等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在国家核安全体系建设、核损害赔偿立法等顶层设计方面,在完善核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放射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行业规范、行业标准的出台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二是核共体能够集中各方智慧,助力开发核能全产业链、全寿期的核安全保险产品,实现保险对核安全风险管理的全覆盖。
在双向对外开放中发挥独特价值
近年来,中国核共体正式跻身于全球核共体体系中心,积极参与全球核安全及核保险的规则设计,为“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核电产业提供承保能力和专业技能,与英国核共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球影响力与日俱增。中国核共体是最早践行共同体理念的保险行业组织,保险共同体天然具有全球化特征,在发挥境内外联动桥梁纽带、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一是在与其他核共体互利共赢的过程中紧紧把握以我为主和为我所用两个基本原则,为我国其他行业“走出去”提供了极好的分享和借鉴。二是中国核共体全球地位的提升有效转化为中国核电产业直接经济价值的速度和力度将更为凸显。比如,在2018年三代核电全球首堆核电技术的商运保险安排中,中国核共体充分发挥了在最先进的三代核电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国内客户在全球范围内争取到性价比很高的保险服务。
在中国保险共同体体系建设中发挥独特价值
中国核共体作为我国运行时间最久、机制最完备、专业实力最雄厚的行业性共同体平台,是我国保险业通力合作的一张名片,其标杆价值是独一无二的,这种独特价值能为中国地震共保体、中国“一带一路”共保体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并可复制和推广至更多新兴风险支持保障领域中,发挥更大的行业集聚效能。总结核共体20余年的成功运营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在为国之重器保驾护航的过程中实现组织的自身价值。二是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聚合行业资源,积极打造核保险生态圈,构建完善的共同体治理架构。三是充分展现专业价值和技术实力,靠硬实力取得国际核共体认可和客户满意,在领导国际核保险技术导则的制订、深度参与国际核共体技术平台规则制订等活动的过程中,稳健扩展国际影响力,已逐步形成自主定价权和话语权。
聚力“十四五”,在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中持续加强核共体能力建设
核能已经成为我国打赢碳达峰、碳中和这场硬仗,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大国能源战略和应对气候变化最为现实的选择。核共体作为服务“双碳”经济代表性行业组织,是绿色金融理念的坚定践行者。“十四五”期间,中国核共体将着力提升成员公司参与感收获感,在提升成员公司获得感上下足功夫,各家成员公司精诚合作,在产品创新、科技赋能、平台驱动和全球联动上持续发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通过提供全面的核保险保障为核能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产品创新,支持国家战略实现和客户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对保险产品创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服务核能产业发展、丰富核巨灾风险管理生态圈的突破口和关键点便在于产品创新,中国核共体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护航核工业发展为己任,借科技之力提高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深挖核工业领域的风险保障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保险业和核工业共生共赢,护航核工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在完善现有险种条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核电碳汇交易保险,并加强核能供热、海水淡化、制氢等其他核设施开发相关新领域的保险产品创新研究。二要加强对核能产业客户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相关客户需求的调研,以近年来中国核共体开发的放射性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迅速在全行业推广的案例为模板,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保险产品。三是要支持我国自主研发的浮动堆、小型堆等先进核电技术建设、关键部件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新需求保险产品开发。
平台驱动,构建核安全巨灾风险管理生态圈
在核电持续较快发展、核能综合利用开始起步、核保险与核能产业深度绑定的新发展阶段,核共体要实现从提供保险产品、保险服务到输出核巨灾风险管理共同价值观的新跨越,更有效地凝集资源,更广泛地贴近产业链条,更深层次地融入经营场景,构建互相依存、休戚与共的核安全巨灾风险管理生态圈。一是提升和丰富执行机构服务,立足联系成员公司、团结成员公司的工作要求,将成员公司拧成绳、编成网,成为核工业可靠的保障网。二是进一步前置风险保障,在标准制定等领域加强与核能行业合作,推动标准的互相认可和广泛共识。三是积极完善重大核事故损害赔偿应急与赔偿机制,推动核共体核损害赔偿应急响应平台与成员公司报案和理赔系统的对接,形成覆盖面广、应对能力强的损失理赔网络;加强与国家核应急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推动核共体正式融入国家核应急预案。
科技赋能,丰富生态圈云上家园
“核·星”区块链平台、重大核事故核保险应急响应平台、核保险智能风控平台三大数字化平台是核共体拥抱数字化、科技赋能的重要举措,已成为核共体生态圈云上家园的重要基础。在数字化新时代,中国核共体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攻坚力度也将持续增强。一是通过科技手段为产品创新赋能,探索通过数据平台和放射性雇主责任保险的融合,赋能核能产业全体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二是推进核保险应急响应平台与核设施事故后果评价模型、国家核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丰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具箱;三是兼顾核工业信息安全要求和成员公司信息获取要求,提供更多的行业数据共享。
全球联动,共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一是充分发挥国内核电的规模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坚持以我为主,进一步提升在全球核保险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主导和参与相关规则、标准、导则的制定,将中国经验和中国判断融入国际准则。二是为“一带一路”沿线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核电产业提供承保能力和专业技能,助力核电及装备制造业更加顺利“走出去”。三要坚持打造全球朋友圈,培养世界级的高端人才,积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责任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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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