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雅居乐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汇出资金至信贷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依时于还款日偿还该33.45亿港元的港元贷款以及6000万美元的美元贷款。
2018年5月21日,雅居乐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与其中一个原贷款人(亦作为信贷代理人及质押代理人)及若干其他财务机构(作为余下原贷人)订立一项信贷协议。
据此,公司获授予包括两笔金额为88.34亿港元(附带额外25亿港元增额权)及2亿美元的定期贷款信贷,为期48个月。
在该信贷当中,分别有33.45亿港元的港元贷款以及6000万美元的美元贷款将于2021年11月22日到期。
公司认为该偿还将不会对其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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