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根据国药监局披露的附件,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涉及马应龙等37家制药企业;氨非咖片涉及13家制药企业,其余6种药品涉及1—4家企业。
据了解,小儿酚氨咖敏颗粒,为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等。不良反应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其中马应龙生产的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所对应注册证书编号为国药准字H42022802,但目前在国药监局官网上查询已无数据显示。
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中马应龙未披露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的具体生产销售情况,因此该药品被国药监局注销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也尚不清楚。
(文中图片源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孙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