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压”成本上涨 中小企业再迎纾困政策

财经
2021
11/23
06: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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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但受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带来的影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的局面。11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到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再到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加强用电保障,直面“痛点”,为中小企业经营护航。

适时出台接续政策

“解压”成本上涨 中小企业再迎纾困政策

在纾困资金方面,《通知》明确,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如养老托育机构等)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给予社保补贴等,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

而在减税降费方面,《通知》也提到,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部分税费。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上个月,面对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给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便已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据了解,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此次国办印发的《通知》,不仅提到要研究续接政策,也再度回应了企业成本上涨的情况。为此,《通知》提到,要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等。

近期,在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联动监管之下,大宗商品保供稳价效果初显。四季度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下滑明显。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价格监测调控处副处长朱晓海提到,近期,煤炭等能源价格大幅降低,动力煤期货价格由10月中旬的每吨近2000元降到近日的800元左右,降幅高达60%,部分工业原材料价格也明显回落。

鼓励对小微企业用电阶段性优惠

用电也是现阶段掣肘企业的因素之一。“最近限电情况还是有些严重,我们的一些厂家每天只能开工4个小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大约一个月左右,导致我们很多产品的进货价都出现了上涨。比如售价169元的充电宝,我们拿货就要140多元。”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一家手机配件店铺的老板也透露出了其上游企业的经营现状。

为此,《通知》再次重申,要加强用电保障。具体而言,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也强调,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考虑改革进程和中小企业承受能力,平稳有序推动中小企业进入电力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

此外,《通知》也在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扩大市场需求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内容,例如在稳岗扩岗方面提到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用工供需信息对接等。

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武汉大学财税和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解释称,宏观层面,面对新冠疫情的反复,中小企业有一些共性问题,例如基本面上,融资困难依然没有很好地解决,招工难依然突出。此外,由于海外市场启动迟缓,加之物流受阻,中小企业进出口业务都遇到了困难。最后,由于社会消费下降,实体经济的业务下降成为普遍现象,企业裁员、缩减投资也成为常态。而从企业微观层面看,社会保险费率仍然很高,直接推高了用工成本。

不过唐大杰也提到,对于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减税降费等措施,政府的纾困政策只能间接到达中小企业。互联网经济本已在重塑实体经济的格局和模式,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的改造和转型压力,而新冠疫情加剧了业务在网络和实体间的分化。“十四五”期间,政府加大了数字化转型的投入,希望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倾注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在纾困小微企业方面,唐大杰建议,对于企业来说社保费才是最重的负担,一定要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在降费率的基础上加强征管,维护公平竞争。此外,由于服务业提供了最多的就业机会,建议降低服务业增值税,可以考虑免征两年生活服务类企业的增值税。

北京商报记者 杨月涵

(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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