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将持有公司的超9000万股股票补充质押,目前珠海明骏持有公司股票已全部质押。
格力电器称,22日,公司收到珠海明骏通知,后者将其持有公司的90235964股股票补充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珠海分行”)。本次质押数量占珠海明骏所持股份比例为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
本次珠海明骏部分股份再质押给农业银行系其在2021年4月28日与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新贷款协议”)下贷款的还款义务,质押到期日将根据新贷款协议及珠海明骏和农业银行就上述质押股份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中的约定及贷款偿还情况调整。
根据公告,本次补充质押后,珠海明骏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格力电器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26%。此外,目前董明珠持有公司的1716.28万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8.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董明珠目前持股比例为0.75%。
格力电器表示,根据《公司法》规定,董明珠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即17162750股和16203619 股)均为按此规定不得当年出售的非限售流通股。2021年11月9日,公司完成二期回购股份(101261838股)的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6015730878股减少至 5914469040股,珠海明骏持股比例因此被动增加至15.26%。
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1月19日,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质押股份共计91952238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97.11%。
格力电器称,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珠海明骏没有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珠海明骏自有和自筹资金。珠海明骏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此外,根据新贷款协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股价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现有质押给贷款人的上市公司股票对应贷款余额的质押率超过60%,珠海明骏需要在发生该等情形后向贷款人提供补充担保,使得补充质押后的质押率不超过60%,因此珠海明骏根据贷款协议的规定提供上述补充质押。本次质押相关的所有贷款均不存在与市值涨跌挂钩的平仓机制,不存在平仓风险。
财报显示,前三季度,格力电器实现营业收入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83亿元,同比下降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
二级市场方面,根据数据,23日收盘,格力电器跌0.53%,报35.72元/股,年内累计下跌超33%。截至23日,格力电器股东总户数为887991户。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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