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要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通知》指出,近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其渡过难关。
在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要求,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要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
在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方面,《通知》强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要加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方面,《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
此外,《通知》提出,各部委要进一步细化纾困举措,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困难,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李悦 )